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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昭平县五将镇五将至仁德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项目编号:ZPJT2021-G-06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 2021-10-28 00:00:00 作者:周游 阅读量:13541

项目编号:ZPJT2021-G-06号

项目名:昭平县五将镇五将至仁德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

招投标类型:工程

项目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项目概况

昭平县五将镇五将至仁德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贺州大道5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PJT2021-G-06号

项目名称:昭平县五将镇五将至仁德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零壹万伍仟零柒拾壹元叁角陆分(¥3015071.36)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零壹万伍仟零柒拾壹元叁角陆分(¥3015071.36)

采购需求:本次大中修工程起点位昭平县五将镇冲口桥头,起点接国道 G355,终点位于石牛附近,大中修长度为 11.43Km,该段公路为通村公路,旧路路面结构为10cm碎石垫层+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挖出重建路面结构为15cm碎石垫层+22cm水泥混凝土路面。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日。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180日历日。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时必须提供,注明委托权限及时间),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贺州大道55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以上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昭平县新民街1号1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昭平县新民街1号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品目,予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属于非强制采购的品目,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实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4.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供应商;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竞标。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城西支行

账    号:660400079328400010

(注: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6.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西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凉亭东路46-1号

联系方式:0774- 6691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55号            

联系方式:0774-5128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明华

电   话:0774-5128133    

       

日期: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