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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贺州旺高工业区创新科技服务中心项目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HZWGGLWYH 2020服字3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 2020-12-29 00:00:00 作者:周游 阅读量:13394

项目编号:HZWGGLWYH 2020服字3号

项目名:贺州旺高工业区创新科技服务中心项目配电工程

招投标类型:工程

项目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项目概况

贺州旺高工业区创新科技服务中心项目配电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WGGLWYH 2020服字3号

项目名称:贺州旺高工业区创新科技服务中心项目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陆拾伍万玖仟柒佰陆拾壹元整(¥2659761.00

项目地点:贺州市内

工程建设规模与内容1、新建1000kVA、1250kVA、1600kVA变压器各1台;2、新建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240路径337米。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20日历天。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品目,予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属于非强制采购的品目,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实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没有被司法机关或相关行政主管机关限制其民事行为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3.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者电力工程专业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机电类专业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建造师证注册聘用企业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注册建造师证相关延续注册页面必须提供齐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29日至2021010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电话:0774-5268001。

方式:由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电话:0774-5268001)进行现场购买。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人可以电汇、转帐、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

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形式的,保函(担保)必须为无条件保函(担保),保函(担保)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采用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的,必须从磋商人的基本账户或电汇到交至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需在缴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贺州市正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贺州市平桂区旺高工业区           

联系人:罗工                              

 话:0774-8812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5号   

   人:周工

  话:0774-5128133

                

 

                                                        20201229